無人駕駛汽車如果在路上正式運行,必須依照合乎人類利益的“利他主義”原則,才不會釀成大錯。圖為奔馳2015年于亞洲首次消費者電子展上在上海展示的無人駕駛汽車。
無人駕駛汽車(Driverless Vehicles)或者自駕車,不管人們喜歡還是不喜歡,反對還是支持,歡迎還是拒絕,它正在許多社會力量的推動下,以人們預想不到的速度向人類社會走來。
今年7月,美國眾議院能源和商業(yè)委員會以54-0的票數(shù)通過了修改版的法案,加快無人控制的自駕車上路,并禁止美國各州的地方政府阻止自駕車。也就是說,在美國自駕車的上路,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了,世界其他地方也會照此辦理。但是呢,與此相關的法律規(guī)章、游戲規(guī)則,卻還沒有最后確定。所以,人們必須對即將到來的風險,產生足夠的認識;對幾乎是木已成舟的無人駕駛汽車,確定它們必須遵守的準則,一系列的原則,才不會使人類社會陷入被動和危險的境地。這個原則,在筆者看來,只能是以佛家的“善”為基礎,必須是從“善”中衍生出的一個“利他主義”性質的原則,才能滿足人類的需要。這就是筆者稱之為“無人駕駛車的利他主義原則”(Altruistic Principle of Driverless Vehicles, 簡稱APD)。
美國聯(lián)邦政府的法案將允許汽車制造商獲得豁免權,第一年可以生產2萬5000臺沒有達到現(xiàn)有汽車安全標準的自駕車,并在三年內增加到年產10萬臺。通用汽車、Alphabet公司、特斯拉公司、大眾汽車等公司都在游說國會立法,推動放松監(jiān)管規(guī)定,讓自駕車加快上路。韓國研發(fā)的無人駕駛汽車于5月首次在首爾普通公路上試行。現(xiàn)代汽車已經擁有了更高的技術,現(xiàn)代的無人駕駛車“Ioniq”已進入“完全無人駕駛”的階段。市場調查機構預測,2020年前后無人駕駛技術將正式進入商用化。除了通用(GM)、奔馳、豐田、博世等傳統(tǒng)汽車企業(yè),谷歌、蘋果等高科技企業(yè)也投入無人駕駛汽車的開發(fā)。IHS預測,無人駕駛汽車銷量將從2025年的23萬輛劇增至2035年的1180萬輛。雖然汽車制造商必須證明,自駕車至少和現(xiàn)有的車輛一樣安全,但自駕車會產生一系列前所未見、聞所未聞的新狀況。
無人駕駛汽車從本質上說,是一種機器或機器人,是一種裝備了人工智能(AI)和計算器控制軟件和硬件的載人工具。但最近一些國家開發(fā)的機器人,它們居然用人類不懂的語言來進行溝通,甚至導致人類操作者不得不將機器關掉,這令人非常擔憂。萬一有一天,人類不能把機器關掉怎么辦?人類關掉之后,機器及其人工智能重新啟動、重新啟動程序,自己把自己打開運作怎么辦?這不得不讓人們思考和懷疑,究竟是什么,究竟是誰,或者究竟是什么力量,在最終、最后、最幕后的,控制和操縱著這些機器和智能?
這類機器和智能如果運用在無人駕駛汽車上,一旦這些無人駕駛汽車上路,一旦人們成為無人駕駛汽車的被動乘客,這又意味著什么?是不是人們的生命和安全、人們的性命、人們的人生,都被掌握在這些機器的手中,被掌握在控制這些機器背后的力量的手中,被掌握在控制這些機器背后的生命的手中,這是人們所要的嗎?我們愿意這樣放棄對自己的生命的控制權力嗎?所以,正義和善良的人們有必要,也必須,把限制無人駕駛汽車及人工智能的前提條件都擺出來,以避免讓人類成為機器、計算機、AI,及其背后的勢力的奴隸。
人工智能會給人帶來什么呢?美國參謀首長聯(lián)席會議副主席、四星空軍上將塞爾瓦(Paul Selva)警告,機器人武器可能會反制人類,自動武器系統(tǒng)會讓人失去控制作戰(zhàn)的能力。他認為,用機器人來決定是否應該奪去人的生命是不合乎道理的。塞爾瓦將軍認為,即使是戰(zhàn)爭,也要保持“符合人的道德規(guī)則”,因此自動武器系統(tǒng)一定要有人去控制,而不能完全由機器來決定如何作戰(zhàn)。
筆者在〈機器戰(zhàn)勝人類究竟是喜是憂?〉的文章中提及,提高機器智慧本身可能是好的。美國軍方開發(fā)出一種戰(zhàn)斗機器人,作戰(zhàn)怎么打也都不累,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不鬧情緒,打多少時間都可以。但美國軍方發(fā)現(xiàn)它有一個非常致命的弱點:一旦出問題,它可以掉過頭來,同樣不吃不喝不睡,殺自己人時也威力無比!這告訴人們,機器和人的最大區(qū)別在于有無道德觀念,有無人的本性,發(fā)展科學應該造福人類,而不是讓科學成為人類的威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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